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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估价服务采购(HAZC2017111052)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12 字体:【    】  【关闭窗口】

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将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估价服务采购HAZC2017111052)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原采购项目名称: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估价服务采购

2、原采购项目编号: HAZC2017111052

3、原公告日期:2017128

4、原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65足球外围投注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项中:

2)必须具有全国土地评估A级资信等级。

现修改为:

2)必须具有全国土地评估A级资信等级或江苏省土地评估一级资信。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

“二、评委会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5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方案部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现修改为:

“二、评委会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5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方案部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主要服务内容中:

1、淮安市市区(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新城区和淮安市工业园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出让前的地价评估。2、淮安市市区(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新城区和淮安市工业园区范围内)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及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条件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评估。”

现修改为:“1、淮安市市区(不含洪泽)建设用地出让前的地价评估。2、淮安市市区(不含洪泽)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及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条件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评估。”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四部分第8项中:

2)全国土地评估A级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现修改为:

2)全国土地评估A级资信等级证书或江苏省土地评估一级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特此说明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