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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监控社会化管理(HAZC2017100990)招标文件的第二次更正通知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11 字体:【    】  【关闭窗口】

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将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监控社会化管理(HAZC2017100990)招标文件作出第二次修改: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原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监控社会化管理

2、原采购项目编号:HAZC2017100990

3、原公告日期:20171128

4、原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65足球外围投注

二、更正信息:

1、原第一章第六部分第四项“技术参数”中备注栏中:“(1)上述标注“★”技术参数必须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和产品彩页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修改为:“(1)前端低照度枪型摄像机、微卡口摄像机中标注“★”技术参数的,必须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和产品彩页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云存储系统、视频管理平台中标注“★”技术参数的,必须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第一章第六部分第四项“技术参数”中备注栏中增加一项:

(4)所有服务器故障硬盘质保期内不返还。

 

3、原第一章第六部分第四项“技术参数”的服务器(具体指数据库服务器、视频接入服务器、车辆图片接入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管理服务器、地图服务器)中内存配置为“16GBDDR4”,现都改为“16GBDDR4*2”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6.无效投标条款中:

1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第四项“技术参数”中标注“★”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和产品彩页证明的;

现修改为:

1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第四项“技术参数”中标注“★”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产品彩页证明或官网截图证明的;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中:

9、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第四项“技术参数”中标注“★”的要求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和产品彩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现修改为:

9、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第四项“技术参数”中标注“★”的要求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产品彩页证明或官网截图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三、其他说明:

因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现将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1228日下午1400,接收、谈判地点改为开标一室、评标八室。

 

特此说明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211